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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4-08-26 14:16:00【

   一、考试概况

 
  注册会计师考试(也称CPA考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是目前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1991年首次举办,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最具权威性和吸引力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目前已有近14万人通过了全部科目的考试。2008年是第18次考试,2008年全国共有57.4万人报名参加考试,比2007年增加近4000人。
 
  为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影响力,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2006年首次在欧洲地区开设考场。2008年11月14日至16日,2008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办。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考试官方主管机构)网址:www.cicpa.org.cn
 
  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
 
  历经18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利弊各有,为此2008年8月26日印发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2008年11月27日印发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计划对注册会计师考试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考试实行”6+1”制度,考试分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在原有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基础上增加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新增科目)共6门考试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进行考核。
 
  二、报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报名注册会计师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同时规定: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时间
 
  报名方法、报名时间与报名地点
 
  1、报名一般由各地财政部门组织实施,考试可以直接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2、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的4——5月份(仅供参考)。
 
  3、考生一次最多可以报考五门课程。
 
  4、报名时,考生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
 
  考试时间
 
  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中旬的第二个周末的星期五下午到星期天下午。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与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委员会每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六、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除英文选答题外,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英文选答题采用书写英文解答。
 
  答题时间:会计科目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与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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